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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被交警当场开50元罚单,为啥不用走复杂流程?”“小超市卫生差被当场警告,这处罚程序合法吗?”生活中这些当场处罚的情况,都用到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很多人分不清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两种程序的适用有明确标准,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就用大白话讲透,帮你认清其中门道!
一、先划重点:这些情形才适用简易程序
不是所有行政处罚都能走简易程序,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缺一不可:
1. 违法事实确凿:执法人员能当场查清违法事实,不用后续深入调查。比如你闯红灯被交警当场目击,违法事实清楚明了;小餐馆未穿工服经营,执法人员现场就能确认。
2. 有明确法定依据:处罚必须有对应的法律条文支撑。比如闯红灯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占道经营警告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不能无凭无据当场处罚。
3. 处罚较轻:这是核心门槛!对公民只能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法人、其他组织只能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超过这个额度,就不能走简易程序了。
二、简易程序vs普通程序,核心区别一表看懂
1. 执法人员要求不同:简易程序1名执法人员就能当场作出处罚;普通程序必须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办理,比如大额罚款、吊销执照等案件。
2. 流程繁简不同:简易程序流程简单,执法人员当场填写预定格式的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事后只需向所属机关备案即可;普通程序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当事人陈述申辩、负责人审批甚至集体讨论等多个环节,流程更严谨。
3. 适用案件不同: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前面说的轻微案件;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简易程序外的所有案件,尤其针对情节复杂、重大违法或需较重处罚的情况,比如罚款超200元(个人)/3000元(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4. 文书送达不同: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普通程序处罚决定书可当场宣告交付,也可在7日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维权提醒:即使是简易程序,执法人员也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处罚决定书要载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维权途径等信息。若发现执法人员超额度用简易程序处罚,或未出示证件,可拒绝签收并申请行政复议。
你有没有遇到过当场处罚的情况?对处罚程序有过疑问吗?评论区说说细节,我来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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