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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犯迷糊”?交警:安全永远第一位 身体不适勿驾车

  • 时间:2025-12-15
  • 来源:武汉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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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涉事驾驶人进行了处罚与安全教育。

  

  12月8日,一位热心市民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反映一辆小型客车在杨泗港快速通道连通港西路匝道处,压越导流线与柔性柱,强行并入主路,严重干扰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视频发布后,不少网友@武汉交警,呼吁及时查处。

  接到线索后,大队迅速展开核查。9日上午,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胡涛根据视频信息锁定车辆,并传唤驾驶人王某到队接受调查。

  面对清晰的视频证据,王某承认,当晚接单从赤壁前往汉口北,因近日服用感冒药,行车途中意识不清,误入连通港西路下行匝道。为图省事,他未按规定驶出重新规划路线,而是侥幸压越导流线并回主路。

  “在城市快速路上走错匝道,必须‘将错就错’,驶离出口后再调整路线。”民警李文辉、朱攀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不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也对正常通行车辆构成严重安全威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此外,经第三方机构鉴定,王某还需赔偿其压损的柔性柱设施。

  交警提示:驾车时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服用影响精神状态的药物后不宜驾驶。行车途中若错过出口或驶错车道,应继续行驶至下一安全地点调整,切忌紧急变道、压线通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通讯员易家帅)


原文链接:https://gaj.wuhan.gov.cn/jmzx/jfts/202512/t20251212_2694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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