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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驶”不得 !

  • 时间:2025-12-15
  •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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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注意!!注意!!!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生产、运输、存储及销售

  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私自存储、运输、售卖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的

  

  日前,公安宝坻分局特巡警支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海滨街道某小区门口,一辆亮着灯的小型客车见到民警后迅速关闭车灯并试图离开。这一异常举动立刻被民警发现,民警立即上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控制该车。透过车窗,发现车内疑似存放带有“烟花”字样的红色纸箱若干。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巡逻警力立即与石幢派出所协同处置。经现场检查,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0余箱。面对铁证,车主只能无奈承认,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经进一步深挖,发现嫌疑人在其他地点还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第一时间赶往指定地点,再次查获烟花爆竹40余箱。

  

  目前,这名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警方提醒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原文链接:https://ga.tj.gov.cn/gaxc/jcdt/202512/t20251212_7197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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