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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精准监督筑牢草原生态屏障

  • 时间:2025-12-01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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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4亩退耕还草地,拿到2.84万元生态补偿金,还靠着种草养牛走上了致富路,这钱拿得明白、用得踏实!”近日,景东县景福镇岔河村叶家坝小组村民李安福指着自家长势喜人的草场,向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算起了“生态账”和“增收账”。

  景东县坐拥无量山、哀牢山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景福镇作为县域草原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规范发放与高效使用,直接关系到筑牢生态屏障、保障群众利益和推进绿色发展。对此,景东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将该笔资金的发放与使用纳入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重点。

  “草原奖补资金能不能精准直达农户?有没有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这是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时最关注的核心。为破解基层监督“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景东县纪委监委构建了“县纪委监委统筹+乡镇纪委核查+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合”的纵向监督网格,将监督探头延伸至草原保护一线。针对景福镇草原分布广、涉及农户多的特点,纪检监察干部采取“蹲点调研+实地核查+入户走访”模式,深入岔河村、公平村、虎山村等草原保护重点村,对照补助发放名单、草原确权档案、银行转账记录开展“三方对账”,逐一核实资金发放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今年5月,景福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景福镇某村一小组原组长罗某某侵占小组集体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经核查,罗某某利用其时任小组长代收集体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工作便利,截留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还发现景福镇草原奖补资金申报不实、公示不规范等问题2个,对3名履职不力的村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同时,景东县纪委监委深化“纪检监察+职能部门”横向联动机制,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重点核查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关键环节,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在景福镇,纪检监察干部既当“监督员”,又当“宣传员”,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宣讲草原保护政策,了解生态转型中的实际需求,督促镇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托奖补资金政策,引导群众发展生态养殖、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

  在监督推动下,景福镇形成了“退耕还草+生态养殖”的良性发展模式,村民获得奖补资金后,将部分资金投入肉牛、山羊养殖,利用优质草场资源实现规模化经营;镇政府则借助奖补资金建设规模养殖基础设施,推动畜牧业绿色转型。在景福镇,昔日的荒坡变成了绿油油的草场,不仅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更让群众实现了“靠草养畜、以畜增收”。正如李安福所说:“现在草原保护得越好,我们的养殖收益越高,日子也越来越有奔头。”

  “生态环保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更破坏生态根基,必须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景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坚持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两山”专项监督,对草原保护、资金使用等领域的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办、优先处置”。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同时,聘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特邀监督员,吸纳当地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基层力量参与监督,拓宽问题线索收集网络,形成“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的全方位监督格局,推动草原保护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共治”转变,让生态守护成为全民自觉行动。(商有锋 杨浩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xinfangjubao_1125/143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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