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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房蓄电池报废处置询价公告

  • 时间:2025-10-23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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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现有一批机房蓄电池需要进行报废处置,现面向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并有收购意向的企业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物内容

  报废处置电池清单:

  

  

  项目

  名称

  报废设备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原购置日期

  电池报废处置项目

  后备蓄电池12V200AH

  汤浅

  节

  800

  2013年4月23日

  后备蓄电池12V100AH

  汤浅

  节

  90

  2013年4月23日

  后备蓄电池12V40AH

  汤浅

  节

  64

  2013年4月23日

  后备蓄电池12V24AH

  汤浅

  节

  64

  2013年4月23日

  注:报废电池的运输费与人工搬运费由处置服务提供商负责(需按照业主要求方式搬运)

  二、报价须知

  (一)现场踏勘及报价起止时间 

   11月6日9:00—11:00时止。

  (二)踏勘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号)

  (三)报价方式:现场报价(报价单见附件)

  (四)本项目报价单须密封提交。

  三、成交确认及回收时间要求

  (一)报价时间截止后,由资产处置小组现场公布投标人报价金额,报价最高者为成交方,现场签订回收成交单,并于签订成交单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成交金额至我单位指定账户,若第一次报价出现相同金额,则进行二次报价,价高者得,若第二次报价出现相同金额,则进行抽签决定。

  (二)确认成交金额汇入我单位指定账户后,成交方须于3日内将所有物品全部拉走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四、注意事项

  对于有意向参与本次收购的企业,请于2025年11月5日12:00前联系岑先生(联系电话:2893362)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根据备案信息于11月6日上午9点前携带相关回收资质(包含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信誉、违法违纪情况记录)进场参与竞标。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报废资产回收报价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5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gat.gxzf.gov.cn/jwzx/tzgg/t26078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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