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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了“键盘侠”?网络失范言行有“教科书式”回答!

  • 时间:2025-09-16
  • 来源:兵团长安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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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短视频社交平台在青少年群体中的普及,未成年人网络失范言行引发的法律纠纷逐年增加。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下野地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学生发布讽刺挖苦老师视频引发的侵权案件,为校园网络法治教育提供了范本。快和小编一起复盘,看看发生了什么吧!

“键盘侠”附体:一条短视频引发的“社死”

  小宇(化名)是某团初二学生,性格内向且敏感。王老师因班级成绩不佳批评学生,小宇认为批评的话语全部是针对自己,产生对王老师误会,心怀不满。回家后,偷用母亲手机下载王老师与女友合影,发快手短视频配不当言论,并@小伙伴们“前排围观”。视频一经发出迅速传播,王老师刷到后,既震惊又气愤,认为自己肖像权和名誉权受损,当即向学校汇报。学校第一时间联系下野地法院宋宁宁法官,希望在司法帮助下,妥善处理此事。

  法官出手“双连击”:普法+道歉一步到位

  宋法官迅即前往学校,和校领导一起与王老师当面沟通,了解其诉求。王老师讲到:“自己刚大学毕业,十分热爱教育事业,经常和同学们一起打球。小宇发这样的视频,对自己打击很大,但惩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法院和学校的共同教育,能让小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这件事,能起到警示作用,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宋法官随即联系小宇及家长见面,展示视频内容。小宇家长大感震惊,小宇解释道:“我物理成绩不好,王老师总是批评我,我就想找个方法气气他。“

  宋法官当即对小宇及其父母进行了现场普法,展示了近年来全国类似案例。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宋法官指出小宇的行为侵犯了王老师名誉权,需承担法律责任。因小宇未成年,财产责任由监护人共担。

  通过释法析理,小宇的父母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删除了全部视频,表示会带着孩子向老师道歉,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小宇也从开始的理直气壮,慢慢低下了头,对父母和宋法官说:“我错了,我要向王老师道歉。”

  “老师,我错了!”学生泪洒调解室

  “王老师,对不起,我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不该那样做……”小宇主动向王老师鞠躬道歉,流下了懊悔的眼泪。

  宋法官递上小宇的道歉信和承诺书,王老师看后,连连点头称:“小宇虽成绩一般,但平时遵守纪律,乐于助人。此次事件也让自己深刻反思,以后将更细心教学,传授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小宇父母也向王老师真诚道歉,表示今后将加强教育,监督孩子正确使用网络。

  为表示感谢,小宇父母为宋法官定制了一面“法润校园解纷争,情系师生护成长”的锦旗。他们说:“当听到宋法官解释法律条文时,害怕影响孩子的学业,耽误孩子人生。没想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桥梁。”

  

  


原文链接:http://zfw.xjbt.gov.cn/c/2025-04-09/83944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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