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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何少军 周少文)“压在心里二十多年的石头,今天总算落了地!”近日,永州市道县审章塘瑶族乡黄土坝村六组村民蒋某德与蒋某旺先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双手紧紧相握,二十载的隔阂在这一刻烟消云散。这起困扰村庄多年的“遗留难题”的化解,正是道县传承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生动写照。 时间回溯到2004年,蒋某德在自家山林取土修建林间土路时,与同村蒋某旺因山林权属界限引发争议。蒋某旺认为对方取土行为侵占自家山林矿产,坚持要求赔偿。二十年来,蒋某旺奔波于各级信访渠道,矛盾却始终悬而未决,两户人家从乡邻变陌路,成为“小事拖大、大事拖难”的典型案例,也让“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面临考验。 “‘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绝不能让矛盾在基层沉淀发酵。”联系审章塘瑶族乡的县级领导,道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海勇得知此事后,当即牵头组织审章塘瑶族乡党委书记黄新成等人员,组建专项调解小组,直奔纠纷现场“就地办案”,打响矛盾就地化解“攻坚战”。 在山林纠纷现场,朱海勇副主任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先实地丈量边界、核查取土现状,用精准数据夯实调解基础;再拉着两位村民席地而坐促膝长谈,既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林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条文明确权属认定标准,又用“远亲不如近邻”的乡俗情理疏导情绪,引导双方回归理性沟通。乡党委书记黄新成则立足基层治理实际,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分享当地通过“协商退让”化解类似纠纷的成功案例,帮两人算清“和谐账”“亲情账”“长远账”,让双方深刻认识到邻里和谐的重要性。 经过数小时的“面对面”耐心调解,双方终于打开心结:蒋某德自愿补偿蒋某旺3000元,当场签署协议握手言和。“没想到人大朱主任把调解室搬到了山林边,二十多年的疙瘩在家门口就解开了!”蒋某旺的感慨道出了基层群众对“矛盾不上交”的真切期盼,也彰显了“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强大生命力。 此次纠纷化解,是道县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活实践。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主动作为,人大代表协同发力,将法治保障与德治教化相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山林地头。他们既当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又做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让“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初心在基层治理一线绽放温度,为构建和谐乡村、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持久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943/83/15245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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